一、 文件出臺的背景及意義
(一)《實施方案》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臺的?
2021年,國務院印發了《關于“十四五”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1〕27號),明確了“十四五”期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具體目標,提出了推進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現代化,打造多模式便捷公共交通系統,持續深化國家公交都市建設,深入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。
2022年4月,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《關于組織開展“十四五”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工作的通知》(交辦運函〔2022〕682號),交通運輸部決定 “十四五”期間繼續推進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工作。2022年7月,永州市第1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創建國家公交都市;同年9月,永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《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》(永政發〔2022〕7號)。今年以來,根據市委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國、省、市相關文件要求,結合我市實際,起草形成了《實施方案》。
(二)永州市創建國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有何意義?
開展國家公交都市建設是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,也是調控和引導交通需求,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和資源環境壓力,推進新時期我市公共交通向低碳、環保轉變的重要舉措。永州市創建國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有利于綜合交通體系建設,助力打造交通樞紐城市;有利于貫徹綠色發展理念,助力推進“雙碳”戰略;有利于爭取項目資金,助力公交事業高質量發展;有利于引導市民優選公交綠色出行,助力治理城市交通擁堵。
二、 文件起草依據和過程
(一)《實施方案》起草的主要依據有哪些?
1、《國務院關于印發“十四五”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1〕27號);
2、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“十四五”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工作的通知》(交辦運函〔2022〕682號);
3、交通運輸部《關于印發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交運發〔2022〕38號);
4、《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“十四五”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城市名單的通知》(交運函〔2023〕16號);
5、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《關于反饋“十四五”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專家綜合評價意見的函》(交運便字〔2023〕17號);
6、湖南省交通運輸廳《關于印發湖南省公交優先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湘交運輸規〔2021〕4號);
7、《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永州市創建省級“公交優先”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的批復》(湘交批〔2022〕96號);
8、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落實優先發展戰略 進一步推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質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湘政辦發〔2022〕63號);
9、永州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》(永政發〔2022〕7號);
10、《永州市本級城市公交運營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永財辦〔2022〕25號)。
(二)《實施方案》起草過程怎么樣?
我市通過積極申報爭取,2023年3月,交通運輸部同意將永州市作為“十四五”期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城市。先后經相關部門征求意見、反復斟酌修改,多次研究協調,報市司法局審核形成《永州市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實施方案(送審稿)》。今年9月,《實施方案》經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,由市政府辦印發實施。
三、文件主要內容
《永州市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創建實施方案》共分為四個部分: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,深化國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創建指導精神,全面建成安全、便捷、智能、綠色、惠民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;第二部分為創建目標,對公交都市創建的總體目標進行細化和量化;第三部分為重點任務,主要包括加強政策規劃保障、完善基礎設施建設、提升運營服務水平、強化信息技術支撐、倡導綠色低碳出行五項任務;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,主要從政策、資金、用地、宣傳等方面保障《實施方案》的落實。
四、創新舉措
結合永州市經濟發展、綜合交通現狀及公共交通總體要求,我市公交都市創建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,以五大任務為建設重點,明確了創建指標內容的牽頭單位、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,堅持方便群眾、綜合銜接、綠色發展、因地制宜的原則,實現我市公共交通保障更有力、服務更優質、管理更規范,有效緩解城市交通擁堵,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創建,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。